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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擴權覆議遭否決!行政院今聲請釋憲、暫時處分 卓榮泰:盼國會改革合法合憲

發布時間:2024/6/27 13:46

異動時間:2024/6/27 13:52

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等藍白版本「國會改革」法案,遭質疑有違憲擴權疑慮,行政院提出覆議案遭否決後,總統府、監察院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陸續聲請釋憲,外界也關注行政院聲請釋憲的時程。對此,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今(27)日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中表示,今日下午約2時30分左右,行政院將由法規會主委沈淑妃、委任律師李荃和前往司法院憲法法庭遞交釋憲聲請書及暫時處分聲請書。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今日舉行院會,發言人陳世凱於會後記者會轉述院長卓榮泰提示。卓榮泰表示,針對行政院就立法院《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及《刑法》增修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141條之一修正條文,向憲法法庭提出憲法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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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說明,今年5月28日立法院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及《刑法》增修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141條之一修正條文,經行政院提出覆議,唯未獲立法院通過,前開法律已於本月24日生效。

卓榮泰表示,考量其修法程序已有重大明顯瑕疵,牴觸憲法第一條所揭示之民主國家原則等問題,且其規範內亦有諸多違反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以及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比例原則和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等情況,為維護憲法及其增修條文所建構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行政院有必要依《憲法訴訟法》第47條第一項規定,提起憲法訴訟,聲請法規規範憲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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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及公益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傷,同時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於憲法訴訟判決作成前,暫時停止相關條文的適用。

卓榮泰強調,提出憲法訴訟的目的,絕對不是反對國會改革,而是希望國會改革能夠合法合憲,透過憲法法庭之裁判,維護權力分立之憲政體制。

針對媒體關注,行政院何時會委由律師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陳世凱回應,今日下午約2時30分左右,將由法規會主委沈淑妃、委任律師李荃和前往司法院憲法法庭遞交釋憲聲請書及暫時處分聲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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