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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三讀條文出錯!漏寫「新台幣」變「銀元」 違反被質詢規定最高罰鍰增3倍變60萬元新台幣

發布時間:2024/5/28 19:17

異動時間:2024/5/28 21:13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藍白立委力推「國會改革法案」並於今(28)日立法院院會中正式完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三讀修法,但根據修正通過的三讀條文中,有關被質詢者違反規定時的罰鍰卻未註明「新台幣元」,使得最高罰鍰20萬元成為「銀元」,等於金額增至新台幣60萬元;而同法修正條文中的第59條之五、第48條罰鍰規定,則都有註明「新台幣元」,因此顯然是出現不一致的疏漏狀況。

國會改革三讀條文出錯!漏寫「新台幣」變成「銀元」 違反被質詢規定最高罰鍰增3倍變60萬元新台幣
藍白立委力推「國會改革法案」並於今(28)日立法院院會中正式完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三讀修法。(圖/資料照)

藍白立委合力通過「國會改革法案」,重點包括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國會聽證權、國會調查權、人事同意權、正副院長記名投票等。國會改革法案在傍晚4時50分左右完成三讀程序逐條宣讀,國民黨團原有意提案進行文字修正,由於議場現場沒有修正文字,主席韓國瑜宣布即刻印發文字給現場立委,並宣讀修正條文過,遭到民進黨立委集體抗議,並將印有「垃圾」的包裹丟上主席台,國民黨團在混亂之下表示撤回提案,由韓國瑜宣布後再進行最後全案表決,藍白立委也以人數優勢表決完成全案的三讀修法,正式完成三讀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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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團共同所提三讀修正條文中,有關被質詢人不得拒絕質詢、反質詢的處罰罰鍰規定,若被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可處被質詢人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由於此條修正條文中並未註明「新台幣」字樣,但在同法三讀條文的第59條之五、第48條的罰鍰規定卻註明是「新台幣」元,因此出現條文規定不一致狀況,形成處罰價值比新台幣高三倍的「銀元」,也就是違反此條最高罰鍰面額,從新台幣20萬元增加至60萬元。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三讀修正條文規定,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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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條文規定,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之同意,不得缺席。被質詢人違反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主席得予制止、命出席,並得要求被質詢人為答復。被質詢人經主席依前項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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